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国际贸易更为普遍。当国内主体想要出口货物至境外,无法自己亲自运输,又不精通物流行业,这个时候就需要找到货运代理人,俗称“货代”。
对货代方而言,最常见的风险是委托方欠付费用。但对委托货代的国内主体方而言,要保证货物如期、安全地抵达境外,全程将面对更多的风险点。
作者团队结合近期承办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胜诉经验,梳理了1000+相关案例中的委托方常见风险,并提供部分规避建议。
一、基本情况
货运代理业务范围包含揽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报关、报检、报验、保险代理;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等[1]。 以案由“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在威科先行中检索,近五年有公开判决文书1449份[2]。在检索到的案例中,常见的纠纷背景情况是国内主体(卖方/委托方)委托国内货运代理人,出运货物至境外,所以本文将在此背景上展开。 二、委托方风险
对于委托方而言,常见的风险包括货物运输延误、货物运损,延误或运损的原因包括约定的运输方式变更(比如约定走空运,实际走海运)、分批运输(原定一次性运输)、未经授权转委托(货代方转给其他货代方进行运输)等。 货物一旦运输延误或损毁,委托方不仅会面临境外客户索赔、商誉受损、客户流失的难题,还会丧失市场先机,存在着仓储费、运输费等直接损失和难以估量的可得利益损失等间接损失。 具体而言,委托方常见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01.运输时效不明确
以航运为例,航班的抵达时间仅为航空公司预计时间,一旦过程中出现航班延误或货物未被全部打包上同一趟飞机(被拉货)的情况,则极有可能出现运输延误。又因出口物流受天气等多重因素影响,货代方会辩称运输延误是实际承运人的过错,不应由货代方负责。 此时,如未提前明确约定货物运输时效,则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存在货物运输延误,货代方可能会被认为不存在过错,不承担延误责任,委托方遭受的延误损失难以归咎于货代方。
02.无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
如前所述,委托方会产生诸多直接及间接损失,但委托方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用国内委托方自身名义签订,难以建立起损失关联性,故委托方的直接损失不一定能体现出相关性,而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举证。所以即便是提前约定了货物运输时效,如果没有对应的、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委托方对于损失的举证会较为困难。或者即便是存在货物延误、毁损的情况,如未提前约定违约金或违约金计算方式,委托方能够获赔的损失也难以包括预期可得利益。 三、规避建议
1.明确合同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条款明确、具体、无歧义。对于关键条款,如运输方式、运输时效、费用支付方式、货物损毁赔偿等,要详细列明。 2.及时提出异议 委托方应密切关注货物的运输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代理公司,如有拉货、延误等情况,及时提出异议。 3.保存证据材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方应主动与代理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及时确认并保存相关交易记录,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设备类货物进行货运时,注意保留提货时的货物外箱状态照片,且在开箱时录制视频,确保存在因货运导致的货损证据。 4.审慎选择代理 对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誉度等,选择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的代理公司合作。 5.购买运输保险 为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以便在发生损失或延误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6.了解目标国家法律环境
委托方在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时,应了解目标国家的法律环境,特别是与货物运输、海关监管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出口前应对目的国的海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充分了解,确保货物符合当地标准。同时,可以与货代公司协商制定应对海关查验的策略,如提前准备相关文件、与海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等,以降低海关查验带来的风险。 总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虽然为企业带来了便捷高效的物流解决方案,但也隐藏着不少风险。作为委托方,更需要防范于未然,注意信息披露、合同条款、举证责任等多个方面,以降低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当货代是无船承运人和多式联运经营人时,货代具备承运人角色,双方成立的是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但本文不讨论成立运输关系的特殊情况。 [2]搜索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3日。当然,现实中,因部分案由定性偏差、裁判文书未全部上网等,基于货运代理关系产生争议的案件数量应高于前述文书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