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天地人刑辩漫谈系列活动继续举行第十期。本期围绕“强奸案件的辩护实务”主题,四位嘉宾结合自身成功案例,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等维度分享了强奸罪辩护的核心策略与实务心得。
活动由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周付生主持。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雷新明律师以“辩什么、护什么”为主题,系统阐述了强奸案件辩护的双重路径。他指出,辩护人的责任在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同时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围绕“辩什么”,雷律师将其拆解为“辩事实的真相”与“辩法律的适用”两个层面。
在事实辩护层面,雷律师强调,任何犯罪事实的认定都必须具备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辩护律师应当逐一核验每一要素是否存在、是否清晰、是否得到证据支撑。以时间要素为例,一个看似微小的时间差可能足以推翻指控的成立。他通过一起典型案例展示了事实辩护的威力。
在法律适用层面,雷律师提出要准确理解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区分不同年龄、不同情节下的法律后果。此外,他还强调辩护不仅要“辩”,更要“护”——既要维护辩护人自身的辩护权利(如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也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如免受错误定罪量刑)与程序权利(如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雷律师认为,只有将事实辩与法律辩有机结合,将“辩”与“护”融为一体,才能真正实现有效辩护。
湘潭大学法学院张永红教授结合刑法基础理论与司法实务裁判规则,并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梳理了强奸案件刑事辩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炼出规范化、可落地的辩护思路,为刑辩律师开展精细化、实质性辩护提供了重要专业指引:一是准确把握强奸罪的法定构成要件。强奸罪的成立并非仅以性行为违背被害人意志为标准,还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的人身强制行为,依据罪刑法定原则,仅有违背意愿的性行为而缺乏法定强制手段的,依法不构成强奸罪,同时,辩护中需严格把握强制行为的入罪尺度,强制行为必须达到排除被害人反抗的程度,致使被害人陷入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状态,若仅存在轻微、未实质压制被害人反抗的行为,则达不到强奸罪的定罪标准。
二是高度重视对被害人陈述的实质性、穿透性质证。司法实践中,强奸案件大多以被害人陈述为核心搭建证据链条,该类言词证据采信度极高,即便被告人否认实施人身强制行为,办案机关仍大概率依据被害人陈述认定案件事实,因此,此类案件的辩护关键在于全方位审查被害人陈述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重点研判其陈述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是否与被告人供述相互冲突、是否与客观证据不符、是否能够得到其他在案证据佐证,通过精细化质证形成合理怀疑,能够为案件无罪、轻罪辩护筑牢核心支撑。
三是强化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审查与适用价值。相较于主观性较强的当事人言词证据,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具备客观性强、稳定性高、不易失真、证明力更强的特点,是甄别言词证据真伪、纠正片面事实认定、还原案件客观全貌的关键证据。
四是全面梳理在案证据、精细解构案件事实。刑事辩护应当坚持客观、全面的审查原则,完整统筹全部证据材料,既要充分挖掘、运用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也不回避、遗漏不利证据,针对每一项待证事实逐一拆解、深度研判,通过证据规则否定存疑的不利指控事实,依法构建完整、可信的有利事实体系,从而实现精准、有效、专业的刑事辩护。
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徐浩程律师以一起真实的强奸案为蓝本,分享了从量刑建议10至12年到最终仅判一年半的有效辩护历程。
徐律师确立的辩护方向核心目标是打掉“轮奸”这一加重情节的认定。他提出两大关键辩点。第一,法律理解与适用层面:一人既遂、一人未遂是否构成轮奸?《刑法》第236条仅规定“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未明确轮奸的认定标准。徐律师通过文义解释指出,“轮奸”的“轮”即轮流、依次,“奸”即奸淫,内涵要求二人以上均实际完成奸淫行为。通过体系解释,轮奸作为加重情节,其加重根据不在于主观恶性而在于客观法益侵害的倍增——被害人短时间内接连遭受不同行为人性侵,身心创伤呈几何级数增长,若一人未遂则不具备这一客观事实。结合共同犯罪原理中“亲手犯”的特性,轮奸情节属于有无问题,不能人为拟制。据此,该案不构成轮奸。
第二,证据与事实层面:被害人的四次陈述关于侵害过程描述前后不一、相互矛盾;嫌疑人体表伤痕的形成与被害人描述的情景无法对应;辩护人通过嫌疑人微信收集到被害人事后发布的朋友圈内容强烈暗示其报案动机存疑。全案证据无法达到《刑诉法》第55条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徐浩程律师总结有效辩护的八步法:吃透案情、确定方向、找准辩点、收集证据、有理有据、积极沟通、持之以恒、尽力而为。最终,法院未认定轮奸情节,仅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成为量刑建议与裁判结果悬殊的典型案例。
湖南简单律师事务所唐勇律师聚焦KTV有偿陪侍场景下的强奸罪辩护,以一起成功不起诉案例为切入点,深度剖析了此类案件的核心辩护策略。他首先以数据警示全国刑事案件整体无罪率在2024年仅为万分之三,而强奸罪的一审公诉无罪率远低于普通刑事案件,在此背景下,获得不起诉决定殊为不易。
唐律师代理的某二人涉嫌轮奸一案,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唐律师提炼出四大“破局点”。第一,被害人是否属于强奸罪中的“三不”情形(不知、不能、不敢反抗)?辩护人发现,根据被害人案发时未处于醉酒状态及事后主动联系嫌疑人商讨赔偿、微信沟通条理清晰等情况综合分析,本案根本不具备“三不”情形,甚至有故意设局、敲诈勒索的嫌疑。第二,被害人的特殊社会身份与报案动机存疑。被害人系KTV有偿陪侍人员,事发后,被害人曾与嫌疑人商讨KTV费用问题,因协商不成才选择报警。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往往经验丰富、有他人协助,证据准备较为充分,辩护难度更大,但也存在诬告风险。第三,《刑法》第236条构成要件缺失。根据多方笔录复原的现场情况表明发生性关系前被害人的主动性、发生性关系时的自愿性。嫌疑人并不存在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的情形。第四,“轮奸”指控被彻底瓦解。嫌疑人客观上并未与被害人实际发生性关系,不存在轮奸情节。唐律师还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强调轮奸需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最终,轮奸指控不攻自破。同时,强奸罪也不成立。最后公诉机关以不予批捕,不予起诉而结案。
分享结束后,现场观众积极提问,与嘉宾就强奸罪案件辩护相关实务问题进行了激烈探讨和交流。
活动尾声,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翟玉华主任结合本次授课内容作总结发言,围绕刑辩执业理念、办案核心逻辑、全阶段辩护方法及职业价值导向进行系统梳理,内容专业务实、极具指导意义。
一是坚守法治情怀与职业担当。翟主任充分肯定张永红教授从理论与实体层面结合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全流程办案要点,讲解专业扎实、贴合实务、启发良多。同时高度肯定雷新明律师心怀家国、坚守正义的执业初心,强调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纠错空间与正义提升空间,正是刑辩律师立足专业、实现价值、担当作为的重要场域,律师因守护正义而生,承办每一起刑事案件不仅关乎当事人的人生权益,更关系司法公正与社会秩序安定,是为国履职、为民担当的重要体现。
二是坚持证据为本、回归案件事实。翟主任着重强调,所有刑事辩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于还原案件客观真相,法律适用与辩护观点必须建立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之上,真正有效的辩护始终依托证据还原事实原貌,办案过程中应当从起诉材料切入,细致甄别证据真伪、准确研判案件情节轻重,全面开展证据审查与辨析工作,坚决摒弃“为辩护而辩护”的机械办案思维,深度穿透案卷材料、善于发现疑点线索,针对电子数据等尚未查清的关键证据及时提出问题、梳理线索,推动办案机关补充调查、查清事实,并通过纵向、横向全面比对核验,确保辩护观点贴合客观事实、不偏离案件核心。
三是讲究辩护方法、做实全流程精细化辩护。侦查阶段,应当通过扎实会见、积极对接办案机关、充分沟通家属,全面掌握案情概况,精准研判案件辩护空间;审查起诉阶段,应当以起诉意见书为抓手,对照梳理全部证据材料,精准区分案件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始终忠实于事实真相、坚守执业底线,依托确凿的证据事实与充分的法律依据理性发表辩护意见,做到有理有据、敢辩善辩。
四是锚定职业方向、坚守执业初心使命。翟主任勉励全体刑辩律师,要始终保持清晰的职业定位与执业方向,恪守法治底线、深耕专业能力,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以专业辩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努力成为有情怀、有底线、有担当、有力量的新时代刑辩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