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硕士毕业即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致力于建筑房地产、公司治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合同及担保物权等领域重大民商事纠纷争议解决,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知识,熟练掌握相关领域各类型纠纷诉讼及非诉业务处理技巧。并曾供职于省属国有企业担任法务负责人,负责公司数个投资并购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及风控合规工作。从业期间,以“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重大纠纷争议解决方案共计300余份,参与办理重大民商事案件100余起,主办重大民商事案件5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元。
学术成果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类案类判丛书》编撰工作,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系列编委会成员和撰稿人之一,参与撰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一)》已出版。
典型案例
1、(2020)湘07民初2号,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涉房地产项目价值近7亿元,接受委托后仅历时4个月时间即调解结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亿元。
2、(2020)湘民再138号,保证合同纠纷,代理当事人成功申请省检察院提起抗诉,省高院再审撤销原二审判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
3、(2020)湘民申186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功驳回对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4、 (2019)最高法民终1519号,房地产投资建设合同纠纷,代理当事人向某区政府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索赔一审在湖南省高院、二审在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均取得全面胜诉,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2亿余元。
5、 (2019)湘民终836号,公司内部治理纠纷,一二审取得全面胜诉,驳回了原告起诉,为当事人避免损失1.7亿余元。
6、(2019)湘民终162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某破产企业取得了二审胜诉改判,为该企业及其破产债权人挽回了近1000万元损失。
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长沙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学士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硕士毕业即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致力于建筑房地产、公司治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合同及担保物权等领域重大民商事纠纷争议解决,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知识,熟练掌握相关领域各类型纠纷诉讼及非诉业务处理技巧。并曾供职于省属国有企业担任法务负责人,负责公司数个投资并购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及风控合规工作。从业期间,以“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重大纠纷争议解决方案共计300余份,参与办理重大民商事案件100余起,主办重大民商事案件50余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元。
学术成果
参与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的《类案类判丛书》编撰工作,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系列编委会成员和撰稿人之一,参与撰写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一)》已出版。
典型案例
1、(2020)湘07民初2号,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涉房地产项目价值近7亿元,接受委托后仅历时4个月时间即调解结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亿元。
2、(2020)湘民再138号,保证合同纠纷,代理当事人成功申请省检察院提起抗诉,省高院再审撤销原二审判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
3、(2020)湘民申186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成功驳回对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4、 (2019)最高法民终1519号,房地产投资建设合同纠纷,代理当事人向某区政府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作开发协议并索赔一审在湖南省高院、二审在最高院第一巡回法庭均取得全面胜诉,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2亿余元。
5、 (2019)湘民终836号,公司内部治理纠纷,一二审取得全面胜诉,驳回了原告起诉,为当事人避免损失1.7亿余元。
6、(2019)湘民终1628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某破产企业取得了二审胜诉改判,为该企业及其破产债权人挽回了近1000万元损失。
湖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长沙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 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