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2年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20个典型案例,其中,5个惩罚性赔偿案例。天地人曾建龙律师所承办的案件“湖南希箭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诉桑植银海大酒店、长沙市芙蓉区涛燕建材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获评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同时被列入2022年度湖南法院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该案为曾建龙律师承办的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同时也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侵害知识产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第一案。该案原告偶然发现某酒店大量使用含有自己商标的产品,但外观、材质均不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产品。委托承办律师维权后,承办律师先是通过公证取证、发送侵权《律师函》等固定证据,成功从酒店方得到供货的经销商名单和购货合同等材料,后经过实地调查、调取档案、电话询问等方式查明该供货商的经营者是原告代理商股东,其主观恶意明显,合同金额巨大,符合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于是在诉求中明确以合同金额为基数、4倍的倍数来要求适用惩罚性赔偿。
尽管颇费周折,但在承办律师的努力争取下,法院接受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4倍惩罚性倍数请求,赔偿基数则调整为合同金额减去进货金额的获利数额,判决现已生效进入执行程序。本案对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的商标侵权案件,如何认定主观“故意”和客观“情节严重”、如何确定赔偿基数和倍数等方面都具有一定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