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直接侵害社会风气和公共秩序。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该罪行,区分主从犯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直接影响到量刑的公正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探讨协助组织卖淫罪中主从犯的区分:一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中为何应当区分主从犯;二是如何科学合理地区分主从犯。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中应当区分主从犯的必要性
有观点认为: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帮助犯的正犯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应当视为组织卖淫行为的从犯,因此在协助组织卖淫罪中不应再进一步区分主从犯。笔者不赞同这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协助组织卖淫罪应当区分主从犯
根据《刑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犯罪集团中存在明确的分工与地位差异,主犯是指组织、指挥犯罪的首要分子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而从犯是指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分工差异尤为明显。因此,区分主从犯有助于准确适用法律,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一种独立且故意的犯罪,显然可能构成共同犯罪。若否认协助组织卖淫罪中存在共同犯罪,则意味着组织卖淫案件中的多名协助者均被视为同时犯,仅对自身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这显然不合理。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负责”的共犯原理,多名协助者共同实施协助行为,每人的行为均与整体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对整体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二)区分主从犯更有助于区分对协助组织卖淫行为量刑
协助组织卖淫罪作为一种独立犯罪,其法条规定的“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实施其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构成正犯行为。因此,在协助组织卖淫罪亦应当根据刑法总则的基本原理区分正犯、共同正犯、从犯和胁从犯。协助组织卖淫的教唆犯,如果起主要或者重要作用,则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共谋共同正犯,否则按从犯处罚。这表明,若否认协助组织卖淫罪中存在从犯,必然导致处罚不均衡。主犯和从犯应有不同的处罚标准。主犯通常承担更大的刑事责任,面临更严厉的刑罚,而从犯因其作用较小,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区分主从犯不仅有助于打击犯罪,也体现了法律对不同犯罪参与者宽严相济的原则。
因此,对协助组织卖淫罪主从犯区分能够增强司法公信力,减少冤假错案,避免因对从犯的过重处罚而引发社会对法律的不满。这种区分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从犯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查清案件真相,提高案件侦破效率。
二、协助组织卖淫罪中如何区分主从犯
根据《刑法》第358第4款的规定,协助组织卖淫行为的罪状被描述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因此,在区分协助组织卖淫罪中的主从犯时,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予以综合分析。
(一)主观上,要查明行为人协助组织卖淫时的主观恶性,即考量行为人是否有积极主动协助卖淫活动的主观故意
从笔者办理的多起协助组织卖淫的案件来看,参与协助卖淫的行为人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明知案涉场所为卖淫场所,仍然为其提供运送、招募行为的;二是案涉场所并非专门卖淫场所,比如某酒店中的一层为卖淫场所提供服务,剩余地方均为合法经营的场所,行为人在入职时往往不知道或者涉案场所并未开展卖淫活动,例如财务、负责卫生打扫或者接送员工的司机等,此类行为人往往是负责案涉场所整体的工作,并非单独针对卖淫场所,在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涉及到违法犯罪时,也会认为其参与的程度不深,并且为了自己的生计也不敢贸然离开岗位。上述提及的行为人往往也会因为涉及协助组织卖淫活动中的运送、管账等行为被列为打击的对象,可显而易见的是,相较于其他入职时就明知店内有从事卖淫活动并且提供协助的人来说,此类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显然更小。
(二)客观上,要看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是否在协助卖淫的过程中其次要、辅助作用
1、行为人行为是否直接发生在卖淫场所
在协助组织卖淫的共同犯罪中,通常来讲直接在卖淫场所工作的行为人因其直接接触卖淫女、嫖客,是卖淫活动的直接经手人和实际执行者,此类行为人在协助卖淫活动所起到的作用往往贯穿卖淫活动始终,一般而言应当认定为主犯。
2、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为机械性的辅助性工作
通常来讲,如果一个行为在协助组织卖淫中仍然被认为是起次要、辅助的作用,那么该行为在应当是简单的、机械性的辅助性的行为,并具有高度的可替代性。如前所述,如果一个管账人每天都是根据上级的指令重复的对整个案涉场所(包括卖淫场所)进行对账、统账以及发放财务的工作,其工作内容仅仅是对账单做形式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行为人仅仅审查账单账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经过了各级领导的签字而不审查资金的来源、性质。在此类情况下,行为人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应当评价起到次要、辅助的作用。
三、总结
在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司法实践中,区分主从犯是实现公正的重要步骤。这不仅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还能提升司法机关的执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在认定过程中,应全面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作用和获利情况,并结合具体案件的证据链条进行科学判断。通过精准区分主从犯,既能够严厉打击犯罪,又能够保护从犯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