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0日裁定受理对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1月16日依法指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接受指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由熊巍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组成以朱亚、肖罗梦雪、黄思敏、瞿蓉蓉等律师为核心的管理人团队开展工作。陈值律师作为破产业务负责人,对管理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019年4月4日,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在管理人的组织下,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与所有债权人在会前已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管理人就双方的和解情况向债权人会议进行报告。管理人还向债权人会议报告了债权审查结果和管理人阶段工作进展,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参会债权人对管理人报告均予以认可。经债权人确认后,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依法裁定认可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与全体债权人的和解协议,并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本次会议后,意味着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并将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此次和解成功,促使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能够继续生存发展,保障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完全实现,也维护了岳阳市飞扬置业有限公司购房户的合法权益,达到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