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加盟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中2003年至2009年期间曾就职于知名国有房企,熟悉房地产建设开发全流程,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法律实务处理经验。2009年从事专职律师后,更加专注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法律服务及破产清算事务,以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专业过硬见长。
曾先后为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如长沙市卓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湖南互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猎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湖南金海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甬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沪农商银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南煤田地质局、长沙县暮云镇政府、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普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楷林(长沙)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金融机构等,服务范围涉及到公司设立与治理、投资与并购、劳动用工、民商事诉讼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巧。此外,在破产清算方面,曾深度参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起按照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破产的案件——乐金飞利浦曙光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及湖南九龙经贸集团等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湖南大学法学院
1998年加盟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中2003年至2009年期间曾就职于知名国有房企,熟悉房地产建设开发全流程,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及法律实务处理经验。2009年从事专职律师后,更加专注于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民商事法律服务及破产清算事务,以作风严谨、工作认真、专业过硬见长。
曾先后为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如长沙市卓越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湖南互相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猎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力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湖南金海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甬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沪农商银行、农发行湖南省分行、湖南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南煤田地质局、长沙县暮云镇政府、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德普置业有限公司、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楷林(长沙)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金融机构等,服务范围涉及到公司设立与治理、投资与并购、劳动用工、民商事诉讼等,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巧。此外,在破产清算方面,曾深度参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起按照新的《企业破产法》实施破产的案件——乐金飞利浦曙光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及湖南九龙经贸集团等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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